夫妻倆為這事吵了起來
(記者 王玲 通訊員 鄭世杰)兩口子為做魚紅燒還是清燉發(fā)生了爭吵,進而丈夫扯了老婆的頭發(fā),最后還鬧到了派出所。
10月13日,丁女士(60歲)來到國慶路派出所,滿腔怒火地狀告自己老公李先生(61歲)對自己家暴,還說日子沒法過了,要警察給她做主。民警一方面安慰著丁女士,一方面聯系了李先生讓他也過來一起問問情況。過了一會,李先生也氣鼓鼓地來到派出所,夫妻倆你一句我一句地又吵了起來,民警從二人的爭吵中終于了解到事情的緣由。原來李先生喜愛釣魚,之前有一次釣了一條魚回家,本來打算紅燒的,結果丁女士把魚給清燉了,李先生雖然生悶氣,但也沒說什么。上周六,李先生又釣了一條魚回來,清理完畢后放在廚房,打算讓丁女士去燒,可這次丁女士索性連魚都不做了,夫妻二人為此吵了起來,一激動,李先生上去拽了丁女士的頭發(fā),丁女士覺得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,在家?guī)滋煸较朐綒,于是就到派出所來討個說法。
民警耐心地對雙方進行了調解,特別是對李先生動手扯頭發(fā)的行為予以了嚴厲的批評,并向其下發(fā)了《家庭暴力告誡書》,李先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,并向丁女士道歉,夫妻二人終又和好。